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我校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与人事处年度考核同步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适用范围
师德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参加学校年度人事考核的在职在岗全体教职员工(事业编及新编人员)。考核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2.考核程序
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依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开展自评。教学、科研人员由单位结合教师自评情况及学生评教结果,经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召开会议评议,确定师德考核意见。其他人员由单位结合个人师德自评和参与“三全育人”工作情况,经评议确定师德考核意见。
3.考核结果
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达到师德考核内容要求的,确定为合格。凡出现违背职业行为准则的,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其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记载在个人人事考核表格中。
4.结果反馈与运用
各单位师德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通知每一位被考核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应书面送达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对师德考核基本合格者,应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提出改进建议,强化正面引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北京语言大学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优。
5.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师德考核工作结束后,于2024年6月28日前向教师工作部提交《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对于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应提供定级依据。如本单位有师德表现突出人物、事迹,可提供写实材料。请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综合楼B座523,电子版发送邮箱:20182013@blcu.edu.cn。
师德考核相关事宜可咨询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李艳飞 82303934
张 坤 82303421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4.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14日